第四章 诉讼策略(1/1)


  “所以说订立格式条款也是可以的,但需要第一,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第二,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那些免除或者减轻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且对这种条款进行说明。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履行这种提示与说明的义务,那么稀里糊涂的签订者,可以主张这些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听魏絮说完,陈雯雯不禁向其投去崇拜的目光:“魏律师,你年纪也不比我大几岁,怎么这么厉害啊。”那一瞬间,她不仅觉得魏律师厉害,还觉得法律也很厉害,对善良的人提供了无微不至地保护。
  魏絮笑了笑,道:“这只是第一步,主张这个《机动车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所以我刚才要跟你核实那些情况,包括合同的提供者,你是否能对合同进行修改,对方有无向你提示说明合同的内容。但是,如果想着就靠这一条就能把实现你的目的,那法学也不过是一门糊弄人的学科了。”
  “你看,我刚才说的这条是《民法典》第496条,它下面的那条,第497条,跟格式条款也有关,讲的是格式条款无效的三种情形:第一种,具有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及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第二种,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第三种,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只要违反了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就可以认为格式条款无效。那么问题来了,如果496条就已经可以解决格式条款的问题,那么为什么还要有497条?496条中提到,说明义务的范围是‘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而497条第二种情形讲的是‘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那么到底哪一条真的适用于你这个事情?”
  陈雯雯无奈地道:“这些都太专业也太复杂了,我根本听不懂啊。而且我要是懂了,那么还有什么必要来找专家?”
  魏絮叹息着摇了摇头:“你没有把这些问题搞清楚的耐心,以后早晚还要吃同样的亏。”
  “没事,我以后但凡重要的事,我都先来问问你,这不就行了嘛。”
  “其实这两个条款,对你来说,就是两次机会。你想,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可以先主张,格式条款提供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所以应当将未注意及理解的这部分‘违约责任’排除在合同之外。这个时候,如果法官支持这种观点,或者说对方的反驳很薄弱、无力,那么你的问题在这里就已经解决了。可如果对方认为‘违约责任’并不属于‘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范围内或者其他什么,认为不能适用496条。那么我们还有一次机会,就是主张它属于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要求确认为无效。”
  “所以我是百分百能赢了嘛。”陈雯雯有点激动。
  “世间哪有什么百分之百的事,你只能说还是比较有希望的。”
  “是太有希望了。那这样,魏律师,我今天先回去,明天早上我去找那家融资租赁公司再谈一次,如果还是谈不了,那我就来找你,然后你就帮我打官司,可以吗?”陈雯雯来时就已经打定了主意,只要一问到对自己有利的办法或结论,自己就要赶紧走。毕竟话谈到这里,再不走,就要谈请律师签合同给钱的事情,但是吃一堑长一智,上了这次当之后,她以后再也不会轻信别人,所以她要去再找几位律师咨询一下,做到货比三家。至于律师费等价格方面的信息,她决定离开后通过微信再向魏絮咨询,毕竟隔着手机,她反应和处理的时间都比较充裕。
  魏絮也是一愣,当事人她见得也多了,大部分当事人来咨询,即使最终不和这个律师签委托,但也会磨磨蹭蹭不离开,讲些闲白话拉拉家常,或者反复询问已经讲过的法律分析和判断,熬到律师主动提出让他回去考虑考虑,像这种桥都才修到一半,就想着要把工人撵走的,确实是不多见。
  不过她反应也很快,很干脆地站起身来,和陈雯雯握了握手,道:“好的,那希望你能和他们沟通后就把事情解决掉,毕竟这是成本最小的。”
  她其实很能准确地把握这些当事人的心理,毕竟谁都会觉得,律师就是嘴抬着讲了些话,然后就要让自己把口袋里不少的钱放到律师的口袋里,很不划算,而且最重要的是,为了让我掏钱,你要把话给我说清楚,但我都还没掏钱,你就已经说清楚了,那我为什么还要掏钱?
  礼貌地把陈雯雯送走,看着她的背影,魏絮继续想到,可是,你怎么能知道我已经把话说完了呢?
  魏絮在研究这个案件的时候查询过这家公司的涉诉情况,从2019年至今,虎牌融资租赁涉诉上千起,全都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不论作为原告还是被告,或者作为反诉原告,它就没有一起败诉。
  陈雯雯说对方没有进行说明和提示,这要么就是她记错了,要么就是她说谎了,从这家公司的涉诉案件的判决书中可以看到,这家公司不但对这些格式条款的文字进行过特殊标识,比如单独突出显示、更换字体、加大、加粗、加下划线,而且要求合同相对方单独签字确认其已理解并同意了该条款,并且这些过程都进行过录音录像。这属于已经完全、充分地履行了提示与说明的义务。而且不可能说别的人、别的合同,这家公司都这么做了,到陈雯雯的时候,公司就是要用那种不能视为履行提示与说明义务的合同来和她签吧。
  那么为什么陈雯雯拿给魏絮看的这个合同上“违约责任”部分没有这些特殊标识呢?因为陈雯雯与虎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有一个“电子合同签署授权”,“乙方授权并许可甲方在某电子签约云平台完成本合同签署,乙方可通过该平台查验本合同”,“双方签署的纸质合同,由甲方单独保存,乙方确认书面合同与在线电子合同完全一致(排版、字号、格式的不同,不影响合同的内容及效力)”,陈雯雯给她的就是这份电子合同。魏絮确信,纸质合同肯定像涉诉案件判决书中所讲的那样,该有的突出和标识全都有的。
  所以这个案件,从理论上进行分析,确实可以主张“违约责任”部分不成为合同内容或者无效,但如果从实务上来看,其实可以说是十有八九打不赢的,虽然这个合同的交易模式及合同条款,确实有些不公平,但同案同判,已经有那么多在先判决了,如果没有什么重大变化,你把这个合同中违约责任推翻了,那对于以前的那些判决的当事人来说,算什么?
  所以陈雯雯要是签《委托代理合同》,委托自己代理这个案件,自己要给她一个咨询笔录,把同她的所有谈话都记录在里面,将来案件输了,那也是因为她提供的信息是错误的,我的所有研判可都是基于她给的信息和证据,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是很正常的。
  即使她去咨询别的律师,那也无所谓,老实说,像自己这样想得明白,主打真诚牌的律师,本来也不多,那些说话都让人感觉没说完的,和自己之间从来就不存在什么竞争。
  各种思绪从脑子里一闪而过,魏絮拿上自己的本子和笔,正准备从会客室离开,才突然记起一个事,虎牌融资租赁公司的那些案子,都是昆仑所的律师代理的,她有个还算熟识的小姐妹就在那个所,她昨晚就想找她问问了,不管怎么说,这种交易模式和违约责任,确实有些不太正常。
  于是她又坐了下去,给柳绘拨去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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