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她就只是一个秘书!(1/1)


  “好了,今天的普法就到此结束了,大家明天见!”
  听到任务达成的提示,李晨也没有了继续再播下去的欲望。
  此时的他脑海中就只有一个想法:长没长?
  “主播,再播一会呗,才不过十点钟。”
  “主播你房贷还了么?车贷还了么?”
  快乐的大业送出一个嘉年华。
  快乐的大业:主播,我想连麦。
  “加班!”
  李晨看了一眼弹幕,光速下播。
  开什么玩笑,说好十点就是十点,加班是绝对不可能加班的!
  兽人永不为奴,律师永不加班!
  “怎么感觉没什么变化呢?”
  看了一眼自己的二弟,李晨有点纳闷。
  一寸长来一寸强,一厘米也应该能看出来才对。
  将直播的手机拿了下来,李晨返回自己的卧室,又刷了一会短视频这才进入梦乡。
  接下来的几天里,李晨并没有选择继续开播。
  白天在家刷剧,晚上打打游戏,有时还会去放松一下自己的身体。
  在距离法院开庭的第四天,李晨和胡大志又见了一面,从他手中获取了一些关键罪证。
  而胡大志也没有让他失望,不仅录了音还拍摄了对方的容貌,视频清晰度堪称蓝光。
  “我实话告诉你,不给五百万你就等着坐牢吧!”
  视频当中的男子,气宇轩昂姿态高傲,就好像是对方欠了他五百万一样。
  这就应该属于敲诈勒索了吧。
  “这个影像拍摄的非常好,你是怎么拍下来的?”
  看着对面的胡大志,李晨有些好奇。
  “我约他的地方是我的产业,包厢里早就让人装上了摄像头,全方位360度无死角。”
  “装摄像头他看不出来?”
  听到胡大志这么说,李晨更加的好奇了起来。
  按道理说,他一个私家侦探,在这方面他应该更懂才对。
  “他确实挺谨慎的。”
  胡大志闻言后开口解释:“进了房间之后拿着东西就到处的查看。”
  “但并不是所有的摄像头都是设备能够扫出来的。”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
  没有再继续跟他讨论这样的话题。
  距离法院开庭的倒数第三天,李晨将自己整理的一系列证据交到了法院。
  其中包括女方出轨的照片、调查令获得的开房记录等等。
  对于李晨的行为,法院负责审理案件的审判长虽然有些不满,却又没有办法去说他。
  开庭倒数第二天,李晨接到了江峰的电话,想要跟他聊一聊。
  而李晨也是知道了他的想法,随便找个正当的理由便是拒绝了。
  四月十八号,离婚案正式开庭。
  因为案子并没有什么特殊性,所以采取了简易庭。
  开庭的时间是早上九点,在第二审判室。
  八点半李晨便是来到法院,交出自己的证件等材料进入法院。
  在门口,李晨见到江峰。
  双方谁都没有说话。
  八点五十,李晨进入审判室,坐到了辩护人的位置上。
  九点钟,正式开庭。
  起诉重婚罪,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向公安部门报案由对方进行立案侦查,调查完毕后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进行起诉,这叫公诉。
  这种情况下,被告人是要被逮捕问罪。
  另一种,则是由自己上诉。
  而胡大志的情况就是自诉,在法院决定受理后先是进行传唤,在真正判决后才会进行逮捕。
  自诉重婚罪法院受理,在证据不足的时候才会交给公安部门去继续收集证据,变成公诉。
  “现在,对汪冬梅女士起诉的重婚罪第一次审理。”(中间省略…)
  审判长敲了敲锤子,案件正式开庭。
  “原告律师……”
  江峰闻言开始了他的表演…
  “2022年四月……………”
  “中途,被告人………”
  “综合所述,我方认为…”
  “被告人胡大志,你和张晓影是什么关系?”
  “她是我的秘书。”
  “你们现在有没有同居。”
  “她只是负责招呼我的生活起居,并且每个月支付五万元作为工资费用。”
  听到问话,坐在被告席上面的胡大志便是如实供述。
  “我问你有没有同居。”
  “被告辩护人,你说。”
  见到李晨举手示意,法官目光望向他开口说道:“我对于原告辩护律师的发言有异议。”
  “我的当事人已经讲述了他和张晓影属于雇佣关系,胡大志每个月花费五万元找个人来照顾他的起居,我想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原告,关于证据这边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么”
  “我当事人委托私家侦探,有派到对方举止亲密,我想问一下,你确定这个张晓影只是你的秘书?”
  “没错。”
  胡大志闻言十分坚定的说道。
  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工作生活一肩挑,不行么?
  “原告,这边你还有没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胡大志构成重婚罪。”
  “他经常和那个女人开房……”
  汪冬梅叨叨了一堆…
  “胡大志,你是否多次和张晓影开房。”
  “有。”
  “被告辩护人,你有什么要说的?”
  “法官,两人开房并不代表什么吧?”
  “我的当事人之前都说了,张晓影女士只是他的秘书,那么作为秘书,两人开一间豪华套房也就没有什么好意外的吧,如果原告这方面没有别的证据能够证明胡大志和张晓影有夫妻之实,那就不存在所谓的重婚罪。”
  “原告,你这边还有什么证据么?”
  “照片,两人的举止那么亲密,怎么可能只是秘书?”
  “被告辩护人,你说。”
  看到李晨再次举手插话,法官示意他发言。
  “关于照片,我已经向法院提供了那位证人的视频录音。”
  “从视频中来看,原告请的那位私家侦探,试图威胁和勒索我的当事人,并提出五百万的价格进行作伪证,上面很清楚的记录了两人的谈话内容,汪冬梅行贿五十万,让这个私家侦探去做伪证,我很理由怀疑这些照片的真实性,是否采取借位、ps等故意捏造出来。”
  “汪冬梅,你有没有向这个证人进行行贿?”
  “没有…”
  汪冬梅早就收到了江峰的消息,又怎么可能会承认自己做过这件事的…
  “法官,我这边还有证据…”
  法官闻言看向李晨目光有些不善。
  有证据你不一并交上来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