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生命大于天(1/1)


  关于这一点,李晨并没有开玩笑。
  他脑海中可是有许多的经典案例和完美的配套措施…
  一个优秀的律师若是想要做事…
  “看来我很有必要再为你们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李晨看着直播间的弹幕,不断的浮现出举报字眼,露出一抹笑容:“恶意举报他人,可以按照造谣罪进行追责,如果操作得当也可以将对方送进去。”
  “再给大家举一个案例。”
  “张三是一名网络主播,也是一名律师,平常做的呢也是在跟网友们普法,直播间每次直播都有好几万人在线观看。”
  “说有这么一天,突然有一个新的网友进入了他的直播间,看到他的直播间全都是举报和一堆乱七八糟的字眼,就有些纳闷”
  “这哥们是个比较较真的人,一心想要做点正能量的事。”
  “看到他直播间这样的状态,还以为这个律师不正经,于是便将他的直播间的内容放在网上,经过舆论的不断发酵,越来越多不明真相的网友进入他的直播间进行辱骂,甚至有人对他进行人肉。”
  “这位律师一看时间差不多了,也是时候收网了,于是向有关部门进行报案处理。”
  “请问,这位律师张三能不能对这帮网友进行追责?”
  说完话的李晨拿起自己的茶杯,喝了一口茶水。
  “大哥,我没有举报,这事跟我没有关系。”
  “我没有截图,事情都是一楼干的。”
  “那啥,我老婆生孩子,先走了…”
  “我女友怀孕了,我去看看生了没…”
  “我女朋友…晦气…我没有女朋友…”
  “主播,大家就是开个笑的,你不会这么做对不对?”
  能不能追责?
  答案是肯定的。
  追责的方法有很多种,尤其是现在这种阶段,国家开始重视网络环境,不可能会因为一句玩笑不去保护被侵害者的合法权益。
  而在2016年初,蓝星中华大国也是正式通过并开始实施网络管理办法,将网络举动和现实挂钩。
  懂得都懂…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也并非随便说说…
  “我们接下来讲下一个案例。”
  李晨并没有继续计较这帮沙雕的言行,这绝对不是因为他们刷了礼物。
  人家给你开玩笑活跃气氛,你却给人家上纲上线,作为一名主播,尤其是粉丝数没有达到系统要求的三十万…
  “这一点也和大家的生活有关。”
  “说李四是一名企业家,突然有一天,他的企业破产了,因为承受不了打击想要跳楼。”
  “来到楼顶站在阳台上,他有些纠结,说我到底要不要跳下去?”
  “而在他的正下方,有一堆的吃瓜群众拿着手机在那里拍照。”
  “时间一晃,两个钟头过去了,这个张三就有点不耐烦了。”
  “对着阳台上的李四大声呐喊,你他妈到底跳不跳,老子今天没带充电宝!”
  “他的话音刚落,李四嗖的一声跳了下去,张三见到这个人天了楼立马拍照发了个朋友圈。”
  “又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愿逝者安息。”
  讲完案例的李晨看向直播间:“大家说说,这个张三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
  “肯定构成,要不是他说李四怎么可能跳下去?”
  “真的好烦这些看热闹的人,为什么不叫上我?”
  “我现实中就遇到过这样的人,最后却一点事没有,太恶心了那种人。”
  “的确,这种行为是有点丧良心,大家只会说他没有道德。”
  李晨点了点头开口说道:“因为是这个李四自己想不开而并非张三怂恿,所以他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
  “说李四在阳台准备跳楼,几个执法人员在旁边进行劝解。”
  “兄弟,想想你的老婆孩子,你的人生还很美好啊。”
  “这个李四一听这话大声喊到,我的老婆跟别人跑了,孩子也不是我的,蹭的一下从阳台上跳了下去。”
  “请问这个开口想要劝他的人,他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
  李晨看了一眼直播间,继续说道:“肯定是不构成的,对不对。”
  “因为那个好心人本意就是为了挽救他,而并非刺激他进行跳楼。”
  “如果,几个好心人在旁边开导李四,而张三则是在下面大声嚷嚷,说他不敢跳,结果被这个李四听到了,大喊回道你说谁不敢,噌的一声跳下去了,请问这个张三犯没犯法?”
  李晨看了看直播间,显然对于这个问题,不少网友是相当的反感。
  在生活中却是有许许多多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存在…
  “看来我直播间的网友三观都挺正。”
  李晨收起自己的笑容,认真的去解答这件问题。
  “首先,张三的行为是什么?”
  “指使他人跳楼?肯定不行。”
  “教唆他人呢?”
  “肯定也是不行的。”
  “因为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教唆他人要背负形事责任。”
  “那么张三的行为,该怎么样去定罪?”
  李晨看着直播间开口说道:“阻碍执法,这是第一个可以给对方定刑的罪责。”
  “几名执法人员在那里苦口婆心的劝导李四,而张三却故意激怒李四,他的行为可以当成阻碍执法。”
  “那么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
  “为什么可以去定为扰乱公共秩序罪,首先我们要明白,正常的公共秩序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是看热闹起哄,还是说劝导,想办法让跳楼者恢复理智,重新激发他对生活的美好向往?”
  “这一点很重要,可以作为主要罪行进行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张三的行为严重么?”
  “很严重啊,因为相比立案的标准来看,李四他是一条生命。”
  “生命可以衡量么?肯定不能的对不对?”
  “生命大于天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