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妖姬救赎(1/1)


  对于乐芙兰来说,只要想睡就不可能睡不着。
  这种小催眠法术乐芙兰是随便用的。
  虽然催眠乐芙兰可以随便用,但是实际上乐芙兰已经很久没用过了。
  乐芙兰对身体的的掌控已经可以做到只要想睡觉,不用催眠术也可以马上进入熟睡。
  但那天晚上乐芙兰第一次体验到了技能失效的感觉,路明非临走前看自己那冷漠的眼神至今乐芙兰还记得一清二楚。
  虽然不是亮给自己看的但乐芙兰担心的是路明非会不会脱离控制成为恐惧。
  一瞬间乐芙兰有种患得患失的感觉。
  自己是入戏太深了吗?
  不可能,更有可能估计是环境变化的原因。
  在诺克萨斯不过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十年复十年甚至百年复百年的度过。
  在这数千年的生活也无非就是在阴暗的角落里操控着王位上的傀儡,操控着符文大陆的傀儡。
  在这千年的时光里真正比自己身边陪伴自己的只有自己的分身了。
  黑色玫瑰里的那几个哪个不是各怀心思,一个拐卖小男孩的蜘蛛,还有一个离开血活不了的吸血鬼。
  相比较阴暗的地下乐芙兰更喜欢的是阳光底下的日子。
  如果不是因为不朽堡垒深处还封印着那具铠甲乐芙兰也不会把本体放在诺克萨斯。
  力量到了乐芙兰那种地步再想提升就很难再力量层次提升了,更重要的是理解。
  路明非并不是第一个试图推倒乐芙兰统治对手,但一定是跟乐芙兰对决时间最长的对手。
  也是给乐芙兰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对手,莫德凯撒除外。
  在路明非推倒自己控制的皇帝的时候,乐芙兰就知道路明非是特殊的那一个。
  结果也自然如此,自己来到了路明非所描述的世界,路明非果然是最特殊的那个。
  “孤独”
  这是个很难定义的词。
  路明非孤独吗?
  乐芙兰认为最起码他的前半生是孤独的。
  路明非十七岁之前都是在自己的监视下成长的,虽然自己无法改变他的经历。
  他就像一个世界规定好的剧本一样,该演什么就演什么。
  那么自己又孤独吗?
  如果不欺骗自己的话乐芙兰认为自己在诺克萨斯时期是不孤独的。
  自己有着该做的任务。
  在自己有条不紊的计划中一切都是为了防止那个军阀:萨恩·乌祖尔。
  那是他的真实姓名,莫德凯撒是他死后欧琛语的名字。
  可是突如其来的穿越打断了乐芙兰所有的计划。
  那次穿越将自己带到了阳光下的世界,自己不需要再去考虑什么莫德凯撒,也不需要考虑什么虚空。
  按理来说自己只需要安静的享受生活就够了,去欧洲买下一座小岛过着安静的退休生活。
  可是孤独,暂且可以称为孤独吧。
  它找上门来了,在地下生活千年的诡术妖姬已经不在适应这个世界了,她需要的不是退休生活!
  只要乐芙兰想要退休难道莫德凯撒还能找到自己?
  那只不过是欺骗自己的一个借口罢了。
  作为数千年的长生种,乐芙兰需要的是一个活着的理由。
  在符文大陆阻止莫德凯撒的复活就是理由。
  乐芙兰看过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
  狼孩。
  一个从小就被狼带到山上抚养长大,进入狼的社会的人类。
  那么他有算是人类吗?
  人类和社会的关系,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命题。
  买下一座小岛之后一个人在沙滩看太阳吗?
  不可能的!
  难道说要去保养几个小白脸?
  那更令人作呕。
  那么自己在这个世界又剩下了什么呢?
  在诺克萨斯支持自己的动力是莫德凯撒,那么来到这里后呢?
  自己又是为什么而活着呢?
  自己跟这个社会的联系是什么呢?
  自己不需要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需要自己吗?
  “不”
  还有人需要自己。
  这个世界并不是个和平的世界呢?
  2012世界末日?
  如果说黑王复苏是世界末日的话那么阻止黑王复活也算是有了与社会的联系。
  但这并不够,自己还需要一个最重要的,这个世界的主角。
  迄今为止最让自己感兴趣的小男孩。
  也是自己这千年以来唯一让自己碰壁的人,莫德凯撒都不行。
  是他,路明非。
  他跟自己是穿越者,按照这个世界网文的剧情这样的人一般都是主角。
  杰里科·斯维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这个问题引起了乐芙兰的兴趣。
  于是自己用本体监视了路明非十七年。
  路明非的成长轨迹中一直有着自己的影子。
  乐芙兰知道路明非对自己的感情,但乐芙兰不认为那是爱,乐芙兰觉得那是一种病态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直到乐芙兰陪伴着路明非走过了路明非十七年的人生,乐芙兰动摇了,那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乐芙兰知道了,自己是路明非十八年来的光,唯一的光。
  十八年来又有谁照亮过路明非衰到极致孤独到极致的人生呢?
  是他那一年365天出差360天的父母?还是他那最好的亲叔叔婶婶?
  甚至到了一个男生最为重要的青春期连父母也不见了。
  路明非衰了十七年之后在乐芙兰那里抓到了唯一的光,就算她是假的又如何?
  有点像扑火的飞蛾。
  那是一种依赖,如果没有自己的话乐芙兰认为等路明非到了极限的时候也许只需要那只黑龙的一句话路明非就会乖乖的成为力量的奴隶。
  终于在十七岁那年那只扑火的飞蛾成为了能够在火焰上取暖的“卑尔维斯”。
  而那团火焰在见识了扑火的飞蛾之后又怎么能拒绝成长后的卑尔维斯呢?
  乐芙兰再次找到了自己于社会的联系。
  上千年来乐芙兰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人身边用本体呆过十七年。
  日久生爱情不至于。
  十七年了,他也在这个世界上衰了十七年。
  作为他唯一的救赎,自己怎么舍得抛弃他?
  就算是条狗养个十天也有感情了。
  更何况是参与了路明非人生十七年的人呢?
  现在乐芙兰对路明非的感情更像是一个可以无限包容你的姐姐,哪怕你的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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