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酸秀才的第一次行动(1/1)


  高逸欢和张一坤的性格其实差异很大,高逸欢天性敏感,会比较注意社交距离。张一坤就不管那么多,就喜欢一个闹腾,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社牛,两人能成为朋友,也算是一个异数。
  “你妹的,就算听懂也无所谓,正好把话挑明了是吧?但是你有没想过,我尴尬得很啊。”高逸欢对自己这个兄弟很是无语,但他也知道,张一坤其实是想帮他,只是他还不习惯这种直接的交流方式。刚才敢对李小娇说那番话,也是因为身边没人,但凡有个第三者在场,他绝说不出口。
  “尴尬个毛啊,追女孩子就要脸皮厚,你这么畏畏缩缩的,等你有了行动,人家娃娃都会打酱油了。”张一坤心里,对高逸欢的行为也有些无语,在他的认知里,既然喜欢了,就直截了当一点,成就成,不成就拉倒,何必为一棵树浪费时间,从而错过一片森林。
  这个道理高逸欢不是不懂,只是他总认为,自己追求的,更多时候是那种特别的,心跳的感觉,也就是所谓的小资情调。但其实在别人眼中看来,用一句话就可以?形容:贱人就是矫情!
  “李小娇这女的不错,人漂亮,性格也挺好,就是估计难度大了点啊,毕竟我现在这种情况。”
  “什么你这种情况啊?你这种情况怎么了,喜欢就放手去追,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对吧。”
  “行,那就试试呗!反正她也说了她还没男朋友,你帮我打听打听,她干了多久了,是不是真呢没有男朋友,上一个男朋友是什么时候呢事。”高逸欢想想也对,就算不成功也没什么损失,那就试试呗。
  “没得问题,都包我身上!要不要,周末我帮你约她出来吃饭?”张一坤见自己兄弟果然有心,顿时兴奋起来,说话时都有些眉飞色舞了,比他自己上还积极。
  “约吃饭?能约出来吗,会不会太快了?而且我现在也还不知道要跟她聊些什么啊,要不等等,慢慢来?”要是让高逸欢写上七八百字的小作文,那绝对没问题,但是面对面交流,他就不知道该找些什么话题聊了,他跟这个社会脱节了。
  “怕什么,聊着聊着不就知道该聊什么了吗,你不聊的话,永远不知道聊什么。就这种安排了,我等哈就跟她说,星期天晚上你请她吃饭,哈哈。”
  “别呀,你先帮忙打听一下再说啊,就算要约,今天也才星期二,星期天还早呢!”
  “要得,那先去吃饭吧,吃饭回来我帮你探探口风。”
  接下来的几天,李小娇就没再去过高逸欢的工位,张一坤则是一有机会就会跟李小娇夸赞自己兄弟的好,并且旁敲侧击打听李小娇的情况。
  三人平时上下班遇到时,李小娇总会对高逸欢两人点头微笑,偶尔还和张一坤说笑几句,却是不理高逸欢,有时高逸欢和她说话,她也直接无视,让高逸欢很是尴尬,还好有张一坤在旁圆场。
  几天下来,张一坤已经把李小娇的情况摸的差不多了。李小娇,广西南宁人,94年生,今年24岁,初中毕业就辍学在家,15年来广东,成了宇创的第一批员工,在宇创干了两年多。她家里开了一个水果铺,不过不太挣钱,她准备在宇创再干一年,然后存钱回老家开第二个铺子。
  一晃到了周六晚上,凌晨十二点,出去吃饭的时候,张一坤带来了一个好消息,李小娇答应明晚一起出去吃饭了。
  高逸欢和张一坤坐在汇叶园区里的一家人木桶饭,点了两个菜,边吃边聊,这家木桶饭的店名,就叫一家人。
  “你今天咋又穿上这一套了,你这衣服,早就该扔了,我当初在缅甸那边的衣服我都全扔了。”
  今晚高逸欢穿的是刚来深圳时的那一套T恤短裤,虽然最近会经常打理仪容,但这身衣服看着实在太老气了一点,毕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还好吧,我刚洗过的,衣服嘛,只要干干净净不就够了。”由于当初母亲生病,经常去昆明住院治疗,高逸欢小时候是跟着奶奶长大的,这个理念,就是过世的奶奶经常挂在嘴边的,衣服可以破,可以旧,但一定要干净整洁。
  这话乍一听没毛病,其实很有问题。十年二十年前,由于物资极度缺乏,所以经常会有人穿的衣服补丁摞补丁。但到了现在,物质已经比较丰富,一套衣服穿五六年,很多人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尤其现在高逸欢又正准备追女孩子,为了节俭,外表凭空老了十岁,真是得不偿失。
  “哎呀,我都不晓得咋说你!你本来年纪就比李小娇大,这边又是特区,大家都喜欢新潮,就算你跟不上潮流,也不能落伍太多吧。你要是真想追李小娇,个人形象必须要注意,尤其穿衣服这一块!你看你这身衣服,下井干活还行,穿的泡妞就太土了吧。”张一坤真是有点恨铁不成钢了。
  “这种的吗,行,那等下班了,我再上网挑两套。”高逸欢很虚心地接受了兄弟的批评教育,点点头说道。
  “要不还是我来帮你挑吧,不然我说你,你挑衣服呢眼光,我是真不太相信。”
  高逸欢想了想,又点点头,说道:“也行,我都不咋知道现在的女孩子喜欢什么类型的,反正你呢眼光我是信得过呢。”
  吃完饭,回车间准备上班,高逸欢坐在机台前,呆呆出神。自从决定从家里出来,高逸欢就一直在努力想要改变自己,只是习惯的力量太过强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扭转。
  外表已经失分了,现在就只能从内在方面想办法加分了。高逸欢平时不喜欢收拾自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太迷信“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了。但是,华不华的,你首先得表现出来吧,外表邋遢,口齿不清,真当自己是《美丽心灵》里那个发明“博弈论”的数学天才了?
  放在古代,交通不便利,信息闭塞,人的名声很多时候都是靠口口相传,只闻其名不见其人,所以很多名士都不修边幅,真到了重要场合,才搞什么斋戒沐浴,好好打理一番。
  到了现在,有时候人们不是非要以貌取人,但是生活节奏太快,谁会花那么多时间去慢慢了解一个人是不是内秀,所以第一次的印象分就蹭蹭上涨了,很多时候第一印象就决定了别人的看法。
  而且很多名士的不拘小节,那也是人家有一定家底,有资格心怀高远,身自由方能心自由。要是陶渊明出身皂吏,每日为三餐奔波,那他绝无可能说出“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豪言壮语。
  高逸欢就是太沉迷于学古,没有名士的家底,也没有名士的才华,偏偏带了一身酸秀才的臭毛病,还总觉得“是真名士自风流”。
  不过,高逸欢这么多年的书也不是白读的,在人才扎堆的深圳他可能啥也不是,到了这小小的车间,面对面交流可能差点,书面表达的话,说是鹤立鸡群倒也不为过。
  凌晨一点开始上班,高逸欢看着手中的线材,面前的机台,忽然就来了灵感,忍不住就想卖弄一下,到两点休息,在夜班群发出了一条消息。
  “上联:红端子,白端子,红白线材打端子。求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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